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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18周考试安排(含交通车安排)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18周考试安排(含交通车安排)
发表时间:2016-06-21

学校举办专场文艺晚会欢送2016届毕业生
光阴匆匆,岁月荏苒,又一届工大学子即将离开母校,扬帆远航。6月17日晚,“留在工大的青春回忆”——合肥工业大学欢送2016届毕业生文艺晚会在斛兵礼堂隆重举办。晚会前,校党委书记袁自煌、校长梁樑专门为全体毕业生送来亲切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副校长赵韩、校党委副书记张效英出席晚会与毕业生共度难忘时光。校务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人事部、科研院、离退休工作部、解放军驻校选培办...
发表时间:2016-06-21

我校致公党党员赴金寨县开展“光伏精准扶贫”科普讲座
以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份视察金寨县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为契机,6月12日,我校致公党党员、教育部光伏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助理王磊副教授随同致公党安徽省委委员会及其他相关人员赴金寨县天堂寨镇中心中学开展光伏发电的科普教育工作。 在科普讲座的过程中,王老师结合当前金寨开展的“光伏精准扶贫”,以同学们身边所能接触到的屋顶光伏发电讲起,为七、八年级的中学生讲授了光伏发电的相关知识,...
发表时间:2016-06-21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18周考试安排(含交通车安排)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18周考试安排(含交通车安排)
发表时间:2016-06-21

学院 2017年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公示
依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导师2017年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参照《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3〕151号)和《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3〕152号),学院完成了研究生导师2017年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经由学院学位会讨论决定,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按姓氏拼音排序): 毕传兴、陈剑、陈科、陈远龙、方素平、韩江...
发表时间:2016-06-21

保卫办公室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
为增强我校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5月-6月保卫办公室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 此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宣传、培训,防盗,防诈骗,女生安全防范,防校园贷款陷阱,防溺水,防传销,防暴恐,防震等各方面内容,采取咨询、演练、讲座、横幅、喷绘、展板、传单、微信等各种媒介和方式向师生员工推送安全知识。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使师生员工掌握一定的安全防...
发表时间:2016-06-21

合肥工业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实施细则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是高等学校办学的物质技术基础,其完好率是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为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学校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细则。 一、仪器设备维修的组织 1、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由设备实验室处设备科负责。采取兼职人员维修和委托维修的方式进行。 2、凡具有仪器设备维修专长的校内教师和专业技术...
发表时间:2016-06-21

合肥工业大学教学、科研、行政办公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各种经费购置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格制度、管用结合、合理调配、提高效益”的原则,在分管校长...
发表时间:2016-06-21

合肥工业大学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等(以下简称物品)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使用,防止浪费,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科学管理、提高效率、合理分配、节约使用”的原则,相关主管部门对全校实验室(研究室、所)使用的物品及经费进行管理,后勤服务集团科教服务中心负责物品的供应。 第三条...
发表时间:2016-06-21

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发放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教委(88)教备局字008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营养保健范围 具有显著职业毒害、可能引起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并对营养有特殊需要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可以享受我校的营养保健。其范围包括: 1、接触放射线类工作; 2、接触化学、生物有毒有害物质及物理致害因素类工作。 凡符合享受营养保健的工种,视有毒有害物质的数量、毒性大小、接触时间长短和损害健康的程度,...
发表时间:2016-06-21

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和卫生管理条例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实验室工作的主管领导是实验室技术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主任是本室技术安全和卫生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每个实验室应设有一名兼职安全和卫生监管员(简称安监员),具体负责本室与安全和卫生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安监员有权纠正本室有碍安全和卫生的行为。 3、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工作场所,不允许堆放私...
发表时间:2016-06-21

合肥工业大学“大型精密仪器开发与利用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学科建设,提高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学校鼓励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对现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功能进行开发与利用。 第二条 学校设立“大型精密仪器开发与利用基金”,从设备维修经费中列支一定数额的经费用于此项工作。 第三条 “大型精密仪器开发与利用基金”项目,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与实施。 第四条 属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技术改...
发表时间:2016-06-21

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实施细则
为了有效保护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合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安徽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结合我校各实验室的工作性质,制订如下实施细则: 一、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范围 1、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半年以上)、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工人等; 2、在实验室工作的兼职人员(一年以上)。 二、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发放内容 工作服、工作大褂、毛巾、手套、肥皂、口罩、...
发表时间:2016-06-21

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内部维修改造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实验室内部维修、改造工作,便于学校按年度安排预算经费,有计划地核定维修改造项目内容和标准,现就实验室内部维修改造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修改造的对象与内容: 1、必须是承担本科教学实验任务的实验室; 2、仅限于实验室内部的门窗、水电、墙面、地面等必要的实验环境设施和与设备安装、防护有关的项目内容。 二、修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1、预算金额5000元内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实...
发表时间:2016-06-21

合肥工业大学实验室保管员岗位职责
1.实验室保管员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 2.实验室保管员对本室的校属仪器设备和低值品负责,每学期进行账、物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学校统一进行资产清查或抽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与学校账目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实验室保管员由学校统一制作保管员专用章,无论报账或领料,必须加盖保管员专用章,否则不予报账或领料。 4.实验室保管员一般为兼职。在实验...
发表时间:20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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