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强化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教学函〔2025〕2号)的通知要求,学校拟于2025年10月至2025年11月举办合肥工业大学第十九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一)主体赛事。包括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其中,就业赛道设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2.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二)同期活动。校赛期间举办校企供需对接、就业育人等系列活动。
四、大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校级半决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
(一)校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参照大赛成长、就业赛道方案,自主确定比赛环节、评审方式和奖项设置等。各学院完成选拔后,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校级半决赛参赛选手(本科生、研究生须保持合适比例)。
(二)校级半决赛。校级半决赛以分赛道、分组别的现场参赛选手为基数,按照比赛成绩高低排序,遴选30%的选手晋级决赛(以“进一法”取整,下同)。未晋级的选手授予校级铜奖。
(三)校级决赛。校级决赛以分赛道、分组别的现场参赛选手为基础,按照比赛成绩高低排序,排名在前20%的选手授予校级金奖,其他选手为校级银奖。
五、奖项设置
大赛除了设置面向参赛选手的金奖、银奖、铜奖,另设有面向指导教师、赛事工作人员、参赛学院的单项奖,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和奖品。学生获奖情况计入第二课堂成绩单。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5年10月至11月期间,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
(二)校级初赛。各学院于2025年11月14日前自主组织完成初赛选拔,择优推荐选手进入校级半决赛。
(三)校级半决赛。学校将于2025年11月中旬组织校级半决赛,选拔优秀选手晋级校级决赛。
(四)校级决赛。校级决赛拟于2025年11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决赛结束后,择优推荐省赛参赛选手。
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宣城校区参照本赛程另行举办校区选拔赛,择优推荐省赛参赛选手。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为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八、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引导更多学生参与大赛,并以赛事为契机,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工作。各学院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赛事的沟通交流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同期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确保比赛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各学院要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赛事氛围。
九、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01080
电子邮箱:jyzd@hfut.edu.cn
附件:1.成长赛道方案
2.就业赛道方案
招生与就业处
2025年10月24日